2015年1月23日 星期五

香港



掉在香港的證件找回來了。

接到警察的電話、在比約定還早一些的時間到了派出所。年輕的員警說我要見的那位王警官還在執行勤務,辦公室靜悄悄地、幾個看起來像是老鳥的男人在電視機前看魔戒。

應是什麼高官要經過吧?我心中已有幾個名單。等待的時間裡,分別有兩通關於家暴的電話、一個人進來問路、一群人前來送禮,還有一家水族館被偷了。坐櫃檯的員警負責流暢的接案後分配,然後打電話安排人員處理。

其實跟我們的工作也沒有兩樣呢。




失而復得的證件放在牛皮紙袋裡、裏頭還用夾鏈袋裝好。我捧著舊的、已經失效的證件恍如隔世,然後和好不容易回到辦公室的王警官用彆腳英文讀公文、遍尋不著簽收的地方。
「反正就在空白處簽好了,這個公文看不懂。」

飄洋過海地回來了啊,甚至覺得有些浪漫。我猜測它是在樂道的那個角落被找到的、或是真有人在我不熟練的數著港幣付帳時帶走了它。回台灣後的日子我老是想著如果是被人偷走、想必對方一定很失望,裡頭只有掛失的信用卡和無用的證件哪。

從尖沙咀到金鐘、再從金鐘回到台灣台北,並不是一段多遠的距離。

為什麼這樣地喜歡香港呢?每次我都支支吾吾說不出來。但其實是如此簡單的答案:我喜歡在這稍稍熟悉、可以安心沉浸的他鄉,作一個外邦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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